济源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
济源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济源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8月18日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
济源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以下简称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河南省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坚持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同步优化调整,工业污染防治和面源污染控制并重,把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措施与2015年度济源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防治措施、重点行业治理攻坚相结合,对可能影响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在纪念活动期间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确保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30%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良及以上级别。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分为纪念活动前阶段和纪念活动阶段。
(一)纪念活动前阶段
本方案印发实施之日至8月28日。
(二)纪念活动阶段
8月28日至9月4日,共8天。
(三)控制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
(四)重点控制污染物
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五)重点控制污染源
工业源:钢铁、焦化、水泥、有色等行业;扬尘源:建筑、道路施工扬尘、矿石开采、各种料堆、散体物料运输等;机动车尾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机动车、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石化企业等;其他源: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烧山、烧荒等。
三、控制措施内容
(一)纪念活动前阶段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贯彻实施《2015年度济源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1.燃煤污染控制措施。
(1)完成华能沁北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玉川供热项目燃煤锅炉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装置并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有关企业
(2)按照商品煤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监督煤炭生产、加工、经营等企业必须生产和出售符合标准的煤炭产品。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发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控制区通告,禁燃区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0%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落实《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施工工地建筑扬尘监管,切实做到施工工地周边全围挡、施工工地全部湿法作业、物料堆放全覆盖、出入车辆全冲洗、施工主要道路及区域全硬化、渣土车辆全部密闭或覆盖运输。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
(2)新增、更新洒水清扫车辆,加大城市建成区洒水清扫频次。城市建成区快速路及主、次干道机械清扫化率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治理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扬尘问题,保持路面干净,减少道路扬尘,严查超载超限运输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对物料堆场和企业进出场运输线路进行综合整治。制定整治标准,发布物料堆场取缔和物料运输管理通告。全面推进点线面源扬尘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
3.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
(1)城市建成区禁止黄标车和未张贴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淘汰2294辆黄标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
(3)加强道路检查执法,查处尾气不达标行驶车辆,严控机动车污染。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局
4.工业企业污染控制措施。
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球团焙烧静电除尘器升级改造,高炉出铁场铁沟封闭并纳入除尘系统,渣沟封闭;济源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熟料生产线完成烟气脱硝综合治理,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在线监测系统与市环境保护局联网;济源金康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完成2条玻璃生产线综合治理,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要求。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有关企业
5.油气污染控制措施。
完成1家油库、70家加油站、11台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二)纪念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1.燃煤污染减排措施。
(1)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纪念活动期间限产、限排或停产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燃煤电厂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通过停产或检修、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再减少30%。电网调度部门要优化电力调度方式,将燃煤电厂的检修计划安排在纪念活动期间,尽量减少污染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1)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具体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
(2)城市建成区主干道路每日机扫,隔日水洗1次。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3.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城市建成区全时段限行黄标车。落实《2015年河南省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各项要求,上路开展机动车超标排放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局
4.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
(1)钢铁、焦化、水泥等高架源及常年运行的燃煤锅炉(除燃煤电厂)要于纪念活动前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完成治理设施改造的生产企业或完成治理设施改造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生产企业,纪念活动期间暂停生产。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2)钢铁、焦化、水泥等国省市控重点大气排放企业及常年运行的燃煤锅炉(除燃煤电厂)要在纪念活动期间采取停产、检修、限产等措施,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再减少30%。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5.空气质量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
纪念活动期间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预判,根据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情况,采取限产停产、限工停工、限行停驶等一切必要应急减排措施,确保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当空气质量指数(AQI)已达到或预测将达到100及以上,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要按照《济源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实施最高级别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气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纪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谭 江(副市长)
副组长:王 森(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金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执法监督。成立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施工扬尘污染三个专项督查组,明确牵头单位,制定督查方案。纪念活动期间每天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责任追究。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对重点保障措施进展及时跟踪,并通报落实情况。对各单位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要求落实有关措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纪念活动前和纪念活动期间开展专项宣传,倡导公众践行公交出行、节约能源、拒绝食用露天烧烤等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理解并积极参与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纪念活动期间,国家、省将成立专项督查组进行督查,对于空气质量较差的市、县,采取组织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一票否决等措施,问责力度前所未有。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认识此次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意义,强化措施,专人负责,确保空气质量达到良及以上级别。为纪念活动作出贡献。
附件:1.纪念活动前阶段燃煤电厂改造项目清单
(8月28日前完成)
2.纪念活动前阶段工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清单
(8月28日前完成)
3.纪念活动期间重点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停工清单
(8月28日—9月4日)
4.纪念活动期间重点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清单
(8月28日—9月4日)
5.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
6.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督查工作方案
附件1
纪念活动前阶段燃煤电厂改造项目清单(8月28日前完成)
序号 |
城市 |
企业名称 |
工作任务 |
产能(万千瓦) |
1 |
济源市 |
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燃煤机组烟气治理 |
13.5 |
附件2
纪念活动前阶段工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清单(8月28日前完成)
序号 |
城市 |
企业名称 |
工作任务 |
产能(吨/日) |
1 |
济源市 |
济源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
水泥熟料生产线治理 |
4500 |
2 |
济源市 |
济源金康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玻璃行业治理 |
16.7 |
3 |
济源市 |
济源金康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玻璃行业治理 |
16.7 |
附件3
纪念活动期间重点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停工清单(8月28日—9月4日)
序号 |
城市 |
工地名称 |
地理位置 |
施工地块面积 (平方米) |
责任单位/责任人 |
1 |
济源市 |
王屋山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
济源市王屋镇 |
500 |
市水利局/刘根胜 |
2 |
济源市 |
济源市大峪镇抗旱应急引水工程 |
济源市王屋、下冶镇 |
62000 |
市水利局/刘根胜 |
3 |
济源市 |
湨河河道治理工程 |
济源市西官桥至济钢段 |
10250 |
市水利局/刘根胜 |
4 |
济源市 |
商水河河道治理工程 |
济源市西二环段 |
8000 |
市水利局/刘根胜 |
5 |
济源市 |
桑榆河河道治理工程 |
济源市南环路至南二环段 |
6000 |
市水利局/刘根胜 |
6 |
济源市 |
S312温邵线罡头至李八庄一级公路(南二环) |
济源市罡头至李八庄 |
894000 |
市交通运输局/史斌 |
7 |
济源市 |
沙后至大社改建工程 |
济源市梨林沙后至克井大社 |
117300 |
市交通运输局/史斌 |
8 |
济源市 |
虎岭三号线(梨虎路至黄河路) |
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 |
47600 |
市交通运输局/史斌 |
9 |
济源市 |
金马大道改造 |
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 |
38000 |
市交通运输局/史斌 |
10 |
济源市 |
黄河西路小寨至虎岭 |
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 |
67500 |
市交通运输局/史斌 |
11 |
济源市 |
东一环南延(宗庄桥—五号路) |
济源市高新集聚区 |
110000 |
市交通运输局/史斌 |
12 |
济源市 |
北海路西延至西二环 |
济源市区 |
55480 |
市交通运输局/史斌 |
13 |
济源市 |
中裕燃气站项目 |
济源市坡头镇坡头村东北部 |
10000 |
市北岸新区指挥部/张占国 |
14 |
济源市 |
大河幼儿园项目 |
济源市坡头镇坡头村原镇政府所在地 |
4800 |
市北岸新区指挥部/张占国 |
15 |
济源市 |
中心卫生院项目 |
济源市坡头村小浪底专用线和坡金路 交汇处西北角 |
24886 |
市北岸新区指挥部/张占国 |
16 |
济源市 |
大河名苑项目 |
济源市坡头镇西霞湖北岸 |
203333 |
市北岸新区指挥部/张占国 |
17 |
济源市 |
自来厂工程项目 |
济源市坡头镇区西北角,坡金路西, 与吉利区金鹅村交界处 |
8000 |
市北岸新区指挥部/张占国 |
18 |
济源市 |
引黄调蓄玉阳湖工程项目 |
济源市黄河路以北,西二环以西; 济邵路以南,渠承路以东 |
667000 |
市三湖新区指挥部/贾永红 |
19 |
济源市 |
济东新区安置一区工程 |
济源市黄河东路和经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
92789.26 |
市济东新区指挥部/蔡胜峰 |
20 |
济源市 |
济东新区安置二区一期工程 |
济源市东二环和大店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
93880.84 |
市济东新区指挥部/蔡胜峰 |
21 |
济源市 |
济东新区安置三区工程 |
济源大道和东二环交叉西北角 |
85000 |
市济东新区指挥部/葛俊峰 |
22 |
济源市 |
济东新区蟒河河道治理工程 |
济源市玉川桥至207国道 |
400000 |
市济东新区指挥部/刘根胜 |
23 |
济源市 |
河南省济源市玉川工业集聚区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 |
济源市联创化工北侧 |
200000 |
市国土资源局/李运生 |
24 |
济源市 |
济源市万洋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
济源市万洋山南侧 |
57000 |
市国土资源局/李运生 |
25 |
济源市 |
轵城镇岭头村土地开发项目 |
济源市轵城镇岭头村 |
43900 |
市国土资源局/李运生 |
26 |
济源市 |
轵城镇红土沟村土地开发项目 |
济源市轵城镇红土沟村 |
400500 |
市国土资源局/李运生 |
27 |
济源市 |
开南路工程 |
济源市南夫村 |
151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尹飞 |
28 |
济源市 |
河苑街东延工程 |
济源市赵礼庄 |
94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尹飞 |
29 |
济源市 |
龙潭花园5#楼 |
济源市太行路小学西临 |
10376.59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30 |
济源市 |
龙潭花园14#18#楼 |
济源市太行路小学西临 |
17859.2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31 |
济源市 |
鑫源花园12#17#22#23#楼 |
济源市鑫源陶瓷厂内 |
25347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32 |
济源市 |
汇景家园5#6#楼 |
济源市济渎路西段柴庄村 |
9027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33 |
济源市 |
虎岭科技商务楼 |
济源市黄河路西段北侧富士康对面 |
84772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34 |
济源市 |
天坛西苑二期4#5#楼 |
济源市济渎西路888号 |
39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35 |
济源市 |
移动公司信息指挥楼 |
济源市黄河路中段 |
19674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36 |
济源市 |
健康城妇女儿童医院 |
济源市汤帝路与南环交叉口 |
6137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37 |
济源市 |
健康城老年公寓 |
济源市汤帝路与南环交叉口 |
30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38 |
济源市 |
圣地华庭8#楼 |
济源市黄河路与玉川路交叉口 |
54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39 |
济源市 |
圣地华庭12#、13#楼 |
济源市黄河路与玉川路交叉口 |
2921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40 |
济源市 |
和景花园12#13#16#15#楼 |
济源市马庄 |
41584.29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41 |
济源市 |
龙翔花苑1#、2#、6#、10#楼 |
济源市轵城东 |
70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42 |
济源市 |
山水世界城16#楼 |
济源市高新区内 |
5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43 |
济源市 |
高新区7#楼 |
济源市高新区内 |
20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44 |
济源市 |
半山春景1#2#3#5#8#9#10#12#楼 |
济源市愚公路西侧 |
53401.92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45 |
济源市 |
半山春景6#楼 |
济源市愚公路西侧 |
7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46 |
济源市 |
西安交大B地块住宅项目9#10#11#12#楼 |
济源市高新区内 |
48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47 |
济源市 |
西安交大科技园1#2#楼 |
济源市高新区内 |
35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48 |
济源市 |
西安交大科技园3#8#楼 |
济源市高新区内 |
40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49 |
济源市 |
西安交大科技园4#楼 |
济源市高新区内 |
24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50 |
济源市 |
西安交大科技园5#楼 |
济源市高新区内 |
19379.79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51 |
济源市 |
西安交大科技园7#楼 |
济源市高新区内 |
32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52 |
济源市 |
西安交大科技园6#楼 |
济源市高新区内 |
19379.79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53 |
济源市 |
滨河花园6#楼 |
济源市南街菜市场西邻 |
21329.92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54 |
济源市 |
融府公寓 |
济源市建业步行街北邻 |
8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55 |
济源市 |
济渎片C区安置房西区住宅楼 |
济源市济渎路南文昌路东 |
60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56 |
济源市 |
济源市济渎区域C区安置房东区20#.21、#22#住宅楼 |
济源市济渎路南文昌路东 |
21101.78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57 |
济源市 |
建业联盟新城一标段 |
济源市济渎路与文昌北路交叉口西 |
77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58 |
济源市 |
北海农贸市场 |
济源市文昌北路基督教堂旁 |
91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59 |
济源市 |
柿槟新村二期工程 |
济源市北海路东段亚桥村东 |
118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60 |
济源市 |
银基上河城E3地块5#8#楼 |
济源市北海路与愚公路交叉口西侧 |
32969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61 |
济源市 |
银基上河城F2地块2#3#6#7#8#9#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工程 |
济源市北海路与愚公路交叉口西侧 |
52024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62 |
济源市 |
泉水湾12#楼 |
济源市济水大街与愚公路交叉口东南角 |
18388.39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63 |
济源市 |
党校宿舍楼 |
济源市党校院内 |
16431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64 |
济源市 |
盛世大厦 |
济源市济水大街中段 |
22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65 |
济源市 |
玉泉商务中心施工工程 |
济源市愚公路与北海路交叉口 |
47059.73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66 |
济源市 |
建业联盟新城二期50#51#52#53#55#56#住宅楼 |
济源市济渎路与文昌北路交叉口西 |
23513.79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67 |
济源市 |
济源市济东新区安置二区施工工程 |
济源大道与东二环交叉口东北角蟒河北侧 |
95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68 |
济源市 |
泉水湾10#11#楼 |
济源市济水大街与愚公路交叉口东南角 |
33892.096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69 |
济源市 |
泉水湾8#9#楼 |
济源市济水大街与愚公路交叉口东南角 |
52866.09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70 |
济源市 |
印象新城 |
济源市济水大道三八岗西北侧 |
70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71 |
济源市 |
济源市克井镇盘溪苑社区1#—7# |
济源市克井佃头村西侧 |
25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72 |
济源市 |
裴村社区22#、23#、25#、31#楼 |
济源市东二环东侧 |
24043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73 |
济源市 |
裴村新型社区林溪港湾A区7#、 12#、18#、21#楼 |
济源市东二环东侧 |
14202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74 |
济源市 |
裴村新型社区A区林溪港湾1#、6#楼 |
济源市东二环东侧 |
22216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75 |
济源市 |
大中华1#楼 |
济源市宣化西街398号 |
58432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76 |
济源市 |
大中华8#楼及地下附属工程 |
济源市宣化西街398号 |
12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77 |
济源市 |
园丁苑富士康人才用房 |
济源市园丁苑小区东 |
150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78 |
济源市 |
升龙城B区2#、3#楼 |
济源市黄河路东段 |
76449.26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79 |
济源市 |
升龙城B区5#、6#楼 |
济源市黄河路东段 |
58025.66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80 |
济源市 |
升龙城A区1#2#3#5#9#楼 |
济源市黄河路东段 |
10433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世春 |
附件4
纪念活动期间重点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清单(8月28日—9月4日)
序号 |
城市 |
企业名称 |
减排措施 |
责任单位/责任人 |
1 |
济源市 |
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2 |
济源市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3 |
济源市 |
华能沁北发电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4 |
济源市 |
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5 |
济源市 |
河南金利金铅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6 |
济源市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7 |
济源市 |
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8 |
济源市 |
济源市伟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9 |
济源市 |
济源市天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10 |
济源市 |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11 |
济源市 |
河南金马能源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12 |
济源市 |
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13 |
济源市 |
济源市欣欣实业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14 |
济源市 |
济源市裕鑫铜业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15 |
济源市 |
济源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16 |
济源市 |
济源金康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17 |
济源市 |
济源向前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18 |
济源市 |
济源金信实业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19 |
济源市 |
济源市耀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限排30% |
市环境保护局/王亚洲 |
附件5
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
为确保纪念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良及以上级别,当空气质量指数(AQI)已达到或预测将达到100及以上,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按照《济源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实施I级应急响应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具体包括:
(一)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较平日调高3—4摄氏度,冬季较平日调低3—4摄氏度。
(二)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建议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三)提倡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四)建议大气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建议减少、停止使用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
(六)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大公交运力保障。
(七)在气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方式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八)对未划定黄标车、货车限行区域的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该片区人口较密集区域实行黄标车、货车临时限行。
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具体包括:
(一)视天气情况,对道路、煤堆场、砂石堆场和施工工地等在日常洒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作业2次;增加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频次。
(二)加大对燃煤锅炉、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拆除建筑作业;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要保持饱和湿化;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四)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和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的查处力度;禁止露天烧烤。
(五)对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采取限产、临时停产以及强化污染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限产企业不得停运环保设施),减少30%的污染排放。
(六)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区域限行措施,加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现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上路行驶的冒黑烟、无环保标志等违法车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使用,原则上停驶三分之二的公务用车(特种车及特殊情形用车除外);当日高峰被限行的单或双号的车辆,限行时间为6时至24时,限行范围不变(公交车、大型客车、出租车、特种车、农副产品运输车辆除外)。
(七)减少、停止燃煤发电;临时增加采购市外电力。
附件6
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督查工作方案
为有效落实保障责任,确保活动期间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空气质量保障督查工作方案。
一、主要原则
空气质量保障督查工作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从严要求,扎实推进,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取得实效。
严督严查。督查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实施严督严查,确保督查高压态势;同时采取媒体曝光等方式,发挥督查工作的震慑效果。
突出重点。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对重点污染源的督查,确保督查力量的有效投放。
阶段推进。按照保障工作要求,分阶段推进督查工作,不同阶段督查工作有所侧重,增强督查保障工作的针对性。
二、督查阶段和督查内容
此次督查工作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9月4日结束,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责任落实阶段(方案印发之日至21日)
该阶段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保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工作预案。督查时安排媒体随行采访,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以及违法违规排污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必要时可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实施公开约谈,形成先声夺人的督查氛围。
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对保障工作方案制定、责任分工及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对重点企业保障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重点企业(特别关注高架源和VOCs排放企业)是否按要求制定了保障工作方案和保障工作应急方案。
(三)对污染排放情况进行抽查。随机抽查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和面源污染情况,对燃煤控制、扬尘管控等工作一并统筹加强督查。
第二阶段:措施落实阶段(8月22日至27日)
该阶段以传递督查压力、落实保障措施为主,主要通过对保障措施、治理措施、保障工作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持续传导督查压力,为纪念活动期间保障工作打牢基础。这一阶段督查可视情况安排媒体随行采访。
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对保障措施以及有关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保障方案中各项停产、限产、限行措施的执行情况,实施停产、限产、限排企业和工地准备情况,保障工作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联络机制等。
(二)对污染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重点工业企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焦化、有色、砖瓦、陶瓷、石化等行业)、国控重点源和大气污染物高架源达标排放情况、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VOCs减排情况。
(三)关注环境信访。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信访问题突出的行业和企业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有效解决活动期间环境信访问题。
第三阶段:强化督查阶段(8月28日至9月4日)
该阶段督促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保障工作应急措施,实现污染物减排,全力保障纪念活动期间大气环境质量。
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对保障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保障方案落实情况,各部门分工和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工地、车辆等停产、限产、限行措施的执行情况。
(二)对污染排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大气污染源,特别是高架源和VOCs排放企业的停产、限产和减排控制情况,一并督查燃煤控制、扬尘管控等工作。
(三)对保障工作应急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如根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需启动应急措施的,对应急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组织实施
根据保障督查工作任务和安排,成立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施工扬尘污染三个专项督查组,督查组由牵头单位主管局长任组长,配合单位各出一名业务骨干。
机动车污染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鼎鑫机动车检测线、力鑫机动车检测线配合,负责督查机动车污染控制、减排措施。
工业污染督查组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气象局配合,负责督查燃煤污染控制、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减排措施、油气污染控制措施、空气质量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
施工扬尘污染督查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负责督查扬尘污染控制、减排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纪念活动领导小组是大气质量保障督查工作的总指挥,各参加保障工作的督查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19日前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33537,邮箱:jyshbjdqb@163.com)。
(二)建立信息指挥协调机制。各单位应保持与领导小组的密切联系,强化决策端与督查端的信息链接,确保各项指令能够第一时间传达到督查一线。
(三)始终坚持严督严查。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督查方式,加强晨查和夜查,统筹日常督查和突击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领导小组,督促严格落实保障方案。对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处罚;对不落实方案要求的停产、限产、限排措施的企业、工地等,要责令立即整改。
(四)强化部门联动和应急督导。增强与省级环保部门沟通协调,推进督查联动,切实形成督查合力;针对大气环境质量变化或其他突发情况,要按照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保障工作实际,及时调整督查工作方式方法,确保督查工作效果。
(五)强化督查信息报送。第一、第二阶段督查情况采取分组上报形式于8月21日、25日、28日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情况。第三阶段实施分组上报和每天一报,从8月29日起,各督查组每天报送前一天督查情况(格式详见下表),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机动车污染督查表
报送时间:
检查车辆数 |
其中查处黄标车车辆数 |
其中查处未张贴绿色 环保标志的车辆数 |
发现的其他大气环境问题 |
突出问题描述 |
督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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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督查情况表
报送时间:
检查企业名称 |
其中检查停产企业名称 |
其中未按要求 停产的企业名称 |
其中检查限产企业名称 |
其中未按要求 限产的企业名称 |
发现的其他 大气环境问题 |
突出问题描述 |
督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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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扬尘污染督查表
报送时间:
检查工地、道路、企业名称 |
其中检查停业工地名称 |
其中未按要求停止施工的工地名称 |
其中检查 道路名称 |
其中未洒水抑尘的道路名称 |
其中检查 企业名称 |
其中未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企业名称 |
发现的其他大气环境问题描述 |
督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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